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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6-03-03 10:28:44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具伦理证明的通知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由于生命科学和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基金委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电子版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校本部和医学部的申请教师,如果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中涉及医学伦理审查,请于3月10日前,按照本通知附件填写相关材料(纸质1式2份),报送医学部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经河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后,按照基金申报要求在申请书中报送纸质证明(电子版申请书附扫描件)。




相关通知已群发到学院老师邮箱,请老师们注意查看。

科研办公室
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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