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善教师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学院决定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月14日-11月20日(第十一教学周)为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周。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注重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出勤率及课堂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院级领导、学院督导、教研室主任、普通教师均需积极主动参加听课活动,原则上要求院级领导、学院督导和教研室主任听课次数为3-5次;同行教师听课次数为2次。
听课后,院级领导、督导、教研室主任应认真填写《河北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同行应认真填写《河北大学管理干部、教师同行听课记录表》,并及时上交学院。对于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学院;对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要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在学院内推广。
(学院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