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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7-05-09 09:00:46 来源:本站原创

我院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支部:
        2015年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院改革与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修订)》(院党字[2015]2号)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精神,以及学院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6周年之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按照《中共河北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修订)》(附件1)中的评选条件执行。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和隶属于学院党委的教工、研究生、本科生党支部均可参加评选。
       推荐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评选名额比例确定:优秀共产党员13人,其中教工9人,研究生4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先进党支部2个。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评选表彰工作。
(二)工作程序
       1、酝酿推荐。各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党员民主评议情况,酝酿提名本支部的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不局限于本支部)。
       2、讨论决定。学院党委汇总各支部推荐情况,召开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审定学院评优表彰名单。
       3、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4、表彰宣传。6月中下旬前后,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通过学院网站等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主要事迹,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学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从学院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遴选推荐上报。
四、推荐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让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重温党员标准的过程,成为发掘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的过程,努力在全院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发扬民主,严格把关。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注意征求群众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三)注重一线,突出实绩。在提名推荐中,要注重推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党员,注重推荐在工作岗位上勤恳踏实、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党员。(“两优”推荐人选中,学院班子成员不参加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得交叉。
      (四)从中遴选,推荐校级。从学院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遴选推荐上报学校人选。
五、所需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各党支部要负责组织填报《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2)、《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3、4)、《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5)和事迹材料(附件6)。
      (二)5月16日前,各类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学院党委,电子版发至129qilin@163.com联系人:齐林,电话:5079592。
 

 

                           中共河北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附件:
         1、《中共河北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修订)》(院党字〔2015〕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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