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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7-12-06 15:47:51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填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进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应结题项目结题与进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4.结题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度须达到70%;
为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经费报销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请各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基金委有关项目结题通知填写要求,于2018年1月1日—15日期间,携带打印好的项目报销流水单、项目经费预算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集中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审核签字手续。

 5.我校今年寒假为2018年1月27-3月4日,国家基金委在线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正在假期(正月初十),考虑到上述情况,经研究,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在线填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20日,1月22日下午18:00前,纸质结题报告经项目负责人登陆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签字后连同财务处会计科签字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原件,由学院科研科长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

6.按照国家基金委有关规定,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二、在研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2018年1月12日前在线填写完毕,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学院并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国家基金结题及进展报告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填报。
咨询电话:

科技处秦向东  0312-5079483  财务处: 张丽  0312-5079498国家基金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学院相关通知已群发到老师们的邮箱,请老师们查收。

科研办公室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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