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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9-12-19 10:14:28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受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变更申请的通知

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项目变更申请。
一、填报范围
  截止目前的各类别在研项目。
二、填报要求
  变更应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jjxt.hebstd.gov.cn:8001/)”中“项目管理”链接下“项目变更申请”在线填写变更信息,其它时间不受理此类变更申请。
  1.项目负责人变更。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先书面将变更研究内容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延期申请。请在应结题年度提请,原则上不允许提请二次;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仅2019年12月结题项目可申请】
  4.项目提前验收申请。请在应结题年度的前一个年度提请,研究期限在3年期以下的项目不允许提前验收;请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仅2018年立项项目符合规定的可申请】。
  5.各类变更均需认真填写变更理由,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反馈
  个人可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jjxt.hebstd.gov.cn:8001/)”查询审核状态。
四、注意事项
  1.变更申请必须理由充分,佐证材料齐全,与科技处沟通后填写,未联系项目不予审核。
  2. 网络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2日18:00。
  3.项目变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打印在一页(可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单独打印订在一起),负责人签字,由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报送主楼1118



  学院相关通知,已群发到老师们的邮箱。


科研办公室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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