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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20-02-20 17:40:00 来源:本站原创

化学学院2019-2020年春学期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在保证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春学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相关事项做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明确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坚决有力举措,不折不扣确保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学院领导班子、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深入做好各方面具体工作安排。

(三)创造条件,协同推进。在坚决打好防疫阻击战的前提下,积极思考、深入研究、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常规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工作

1、本科、硕士及博士生的理论课按照原计划开展教学工作,教学形式为线上教学,待学生返校后再恢复理论课程线下教学;实验课上课时间顺延到正常开学再行开课。在此期间,全院授课教师准备2-4周的教学内容用于开展线上理论课程教学。有关教学要求参照学院制定的《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调整工作安排》执行,保证2月17日正常上课,保证100%开课率。

2、学院根据《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2020春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小组,采用嵌入式和后置式两种督导方式,对所有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对于2020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导师及时做好毕业论文远程指导工作,保持良好沟通和交流,布置查阅/翻译文献、开题报告、实验方案设计等预研工作,待开学后再进行实验工作。

4、2020届硕、博毕业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由各导师负责,要保持师生联络不断线、学术研讨不断线。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委托研究生院全部送教育部评审平台盲审。

(二)科研工作

1、积极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

及时转发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相关通知,并按学校工作安排,做好学院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材料收取上报,督促教师认真准备,力争获批。

2、积极组织河北省科技厅项目申报

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通知,指导教师们进行模拟申报测试,对新系统相关问题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并按学校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以及材料收取上报。

3、积极推进拟申报国家基金、省基金项目开具动物伦理证明、省军融办发布相关地方标准修订项目、2020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提名等工作。

4、提前谋划第五轮学科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学生工作

1、全体本科生、硕士生辅导员继续按照包联责任制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关注湖北籍学生、滞留保定学生,以及全体学生的身体、生活、思想等方面情况,引导学生科学防护、做好自我心理调适,强调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不得私自返回学校。

2、定期督促学生增强自我管理能力,自觉完成线上学习,检查课堂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鼓励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线上学习互助小组,通过学生的交流研讨,提高学习质量。

3、关注学校就业工作网站,并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整理各类相关就业信息提供给毕业生。

4、搜集汇总学院学生中在居住地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文字、图片材料,为学院进行典型宣传提供信息。

5、提醒学生做好一日两次的体温记录,为学校制定返校方案提供数据参考。

(四)行政工作

1、继续按照学校要求,对全院教工身体健康情况、行程情况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切实加强外地返保教工的管理,做好返保后学院、社区及公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报备,督促做好自我居家隔离。

2、按照既定计划,安排好值班工作,特殊情况提前沟通,确保值班不断档,并按要求向学校做好备案。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和仪器设备维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提前做好开学准备。

3、线上教学期间,原则上不鼓励教师进入校区,特殊情况提前进行审批。教学科长和科研科长分别负责核实。

4、各位教师要正确处理好教学、科研和生活的关系,做好自我调适,科学、理性应对疫情,确保身心健康。

5、各党支部、团支部要积极组织线上党日、团日活动,凝聚抗疫正能量。各教研室,班级要组织线上教学工作研讨,交流在线学习心得。积极挖掘、收集为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的我院师生先进典型事迹,及时上报学院,学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

6、学院工会、各党支部、教研室要及时了解配偶在医院等防疫一线的教工情况,关心家庭生活、子女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和需要,学院根据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

 

 

河北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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