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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26-01-20 18:42:59 来源:本站原创

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的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化学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招生名额

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申请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6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5.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其他报考条件考生可参见《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申请材料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4.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其他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作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内容包含:立项背景、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不少于4000字,不超过5000字)。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以上申请材料于2026年3月3日-3月5日期间,将电子版(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用EMS邮寄到指定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附后)。

五、学科审查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并给出百分制成绩(学术素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各占50%),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合格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学科审查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六、学院考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组织不少于5位博导的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外语水平(占比20%)、化学综合/生物医药综合(占比80%),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给出成绩,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成绩按所报导师分组排序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考核成绩依次录取。

七、录取

1.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审查无误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考生成绩。

2.研究生院对招生学院各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复审,按照各专业选拔程序进行拟录取审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考生,公示期10天。

八、其他

联系电话:0312-5079422  李老师

接收申请材料电子邮箱:675801993@qq.com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 学学院科研办公室(D5-320)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1117  佟老师

举报电子邮箱:hdhxxyjd@163.com

附件1: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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