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的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化学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招生名额
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申请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6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5.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其他报考条件考生可参见《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申请材料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4.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其他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作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内容包含:立项背景、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不少于4000字,不超过5000字)。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以上申请材料于2026年3月3日-3月5日期间,将电子版(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用EMS邮寄到指定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附后)。
五、学科审查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并给出百分制成绩(学术素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各占50%),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合格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学科审查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六、学院考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组织不少于5位博导的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外语水平(占比20%)、化学综合/生物医药综合(占比80%),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给出成绩,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成绩按所报导师分组排序,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考核成绩依次录取。
七、录取
1.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审查无误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考生成绩。
2.研究生院对招生学院各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复审,按照各专业选拔程序进行拟录取审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考生,公示期10天。
八、其他
联系电话:0312-5079422 李老师
接收申请材料电子邮箱:675801993@qq.com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 学学院科研办公室(D5-320)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1117 佟老师
举报电子邮箱:hdhxxy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