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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25-03-25 11:44:39 来源:本站原创

2025年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组长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

1. 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例

(1) 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2) 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按照计划缺额的20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3) 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2. 复试形式

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复试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

3.复试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328日前,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48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428日前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

4.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专业课: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化学、化工等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的考查。

3)英语听力口语:要求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包括: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对所考专业的认识等内容。

4)综合素质:包括自我展示(有限定提纲,加入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的审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知识、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合作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以提问方式进行。

5)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

5. 复试小组

各招生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6.量化打分标准

             量化打分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思想品德

10

专业知识能力

60

外语能力

20

综合素质

10

 

7.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复试前需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和要求,分专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初试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分专业接收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邮箱如下:

专业名称

接收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邮箱

无机化学

hbu_inorgchem@163.com

分析化学

sunzhe@hbu.edu.cn

有机化学

lanxingwang_hbu@163.com

物理化学

2815258419@qq.com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chenweipingjlu@163.com

化学生物学

2010832958@qq.com

材料与化工

18931233885@126.com

生物与医药

jiayl@hbu.edu.cn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三、调剂工作

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招生单位自主确定的调剂要求。调剂前我校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四、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64权重相加,计算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6)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8)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或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312-507942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1117

监督电子邮箱:hdhxxyjd@163.com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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