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录取考生(含推免生):
现将待录取考生党团关系、个人档案转接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外的党员考生: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接转单位: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单位: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注:省外党员考生如需同时通过系统转接,方法同下。
2、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内的党员考生:党员组织关系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转接,不再需要纸质版介绍信。目标单位: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委员会(系统检索关键字即可,如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转接原因注明:2023级XX专业新生党员。
特别提醒:系统转入时,务必转到“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不要转到“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或“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xx党支部”,否则将无法及时接收组织关系。
3、通过系统转接的党员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原学校/单位在系统上发起转出申请,待学校审核档案无误后方可接收。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共青团中央文件说明要求及我校实际,请各位考生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介绍信目标单位名称填写: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接转工作,在团组织关系转接组织选择中选择团河北省委-团保定市委-河北大学团委,搜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团支部,进行转接,请勿直接转至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团委。如有特殊情况或问题,请咨询学院团委0312-5079592。
三、档案转接
待录取考生档案务必标明考入学院、专业、姓名。如采用邮寄方式,请联系各学位点负责人,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收齐,开学后统一交到学院留存。
特别注意:
1、待录取考生如需进行档案转接,党员档案材料尽量和人事档案材料分开密封。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河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