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的有关要求,引导学生从注重补考的终结性考核评价转变为注重重修的过程性考核评价,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学院课程补缓考及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全部学科核心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
二、课程补考或重修方式
2017级仍采用补考方式;2018级、2019级及之后的年级,必修课程全部取消补考,采用重修方式。
三、课程缓考方式
2017级申请缓考的学生,缓考不单独举行考试,参加本年级组织的补考。2018级、2019级及之后年级不再批准缓考,采用重修方式。
四、加强过程性考核
课程考核中教师要积极地探索多种考核方式,加强过程性考核所占比重。考核中要尽可能展现学生的综合能力,反映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9月开始实施。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