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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21-03-19 17:05:34 来源:本站原创

河北大学生态环境学院(筹)“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 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筹建组牵头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筹)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需按《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的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分专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材料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请将注明报考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或资源与环境)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hxxyhjkxgc@126.com。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专业知识包括《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和“资源与环境”专业复试科目

(2)英语听力口语:要求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包括: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对所考专业的认识等内容;

(3)综合素质:包括自我展示(有限定提纲,加入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的审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知识、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合作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以提问方式进行;

(4)同等学力:复试科目以《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和“资源与环境”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准,采用笔试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小时/门,试卷满分为100分/门。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量化打分标准

考核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可补充专业相关的给分点)

专业知识能力(60分)

专业知识(30分)

掌握程度

专业素质(22分)

理解能力

创新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理论应用能力

研究方向(8分)

学科前沿的了解

外语能力

(20分)

基本外语知识

(20分)

通用外语知识

专业外语知识

综合素质

(20分)

基本素质(6分)

思想品德

主要素质(14分)

心理素质

应变能力

责任感

进取心

总分

100

注:考生最终复试成绩取各位考官所给分数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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