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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21-09-27 16:23:36 来源:本站原创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及《河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制定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我院推免研究生复试过程,公布我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学院成立各相关专业推免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中“直博生”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以招生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为主。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线上或线下面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回避原则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所在专业的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

五、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1117

  电子信箱:hdhxxyjd @163.com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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