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及河北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有关博士招生规定,我院于2021年5月9日进行了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现对所有考生考核成绩予以公布。
备注:考生总评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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